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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还是某个河南人写的

据说还是某个河南人写的

已发表于2009年第7期《美术观察》,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



“山寨”是2008年的网络流行语言,随着山寨手机的登场,中国刮起了一股山寨风,山寨电脑、山寨服装、山寨汽车、山寨网站、山寨大学、山寨明星、山寨影视、山寨春晚……甚至山寨版的美国总统奥巴马,涉及各行各业的诸多带有模仿性质的山寨风暴愈演愈烈,已经成为一个文化标签和文化现象。
当代艺术也概莫能外。众所周知,作为当代艺术和当代艺术家聚集地的北京798艺术区,自2001年开始逐渐成为北京都市文化的新地标,吸引了国内外媒体和大众的广泛关注。虽然以艳俗、政治波普、玩世、后感性、青春伤害等为主要内容的798“当代艺术”,一度演绎了面目痴呆的傻笑、龇牙咧嘴的白眼、狰狞丑陋的疯狗、装神弄鬼的纸灯笼、硕大妖艳的猪小姐……花样迭出、使人眼花缭乱,令常人无法理喻,以至于台湾师范大学的何怀硕教授在参观798时,心中也是“五味杂陈”,涌起对798“文化心灵的陷落”的感慨(见《美术观察》2008年第11期
》。但是,798作为“当代艺术”的红火之地,在国内外资本等各种因素的作用之下,其规模不断扩大,对各类专业人士及普通大众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到798参观、访问、观摩、学习、交流、购买艺术品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瑞典首相、德国总理、奥地利总理、欧盟主席等外国元首都曾先后参观访问过798,还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全球最有文化标志性的22个城市艺术中心之一。甚至北京被列入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有发展性的20个城市之一,入选理由竟然是798。更有说服力和吸引力的是,798走出的一批“当代艺术”家迅速在国际艺术市场上蹿红,不断刷新、屡创新高的作品拍卖价格实在令人热血沸腾,一个个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当代艺术家”闪亮登场,比“超级女声”的成名来得更为超级和实惠,开上了洋车、住上了洋房、牵上了洋狗,学会了“最烦在我面前提钱”一些当代艺术家的最时髦口头禅。
总之,北京798有足够的理由成为“当代艺术”的造星高地和众多艺术家的向往之地,在“山寨风暴”的大潮涌动之下,798理所当然成为被“山寨”的对象,山寨版的北京798如同雨后春笋,大有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之势。
在北京,宋庄、草场地、环铁、酒厂、上苑、索家村、费家村等等,村子里所谓的国际艺术区并不鲜见;此外,像上海的苏州河、莫干山、新场大东方,成都的蓝顶、北村、浓园,广州的loft345、park19、星坊60,昆明的上河创库,重庆的黄桷坪,西安的纺织城,深圳的22艺术区,苏州的九盛港,杭州的西岸,石家庄的老机械厅,沉阳的下深,武汉的tomorrow,厦门的乌石浦等等,以“某某地798”为标榜的当代艺术区数目堪多。798的发展模式和示范作用,使得“当代艺术”已经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竞相扶持的一项文化产业。甚至在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当代艺术”一向不“发达”的内陆省份河南,在省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缘的石佛村,也成为“当代艺术”的聚集地,“村子里的艺术家到处都是”,当地谓之“石佛艺术公社”。艺术家在石佛村聚集、居住,进行油画、影像、雕塑、陶艺、装置等“当代艺术”创作,举办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公社的名义》等行为艺术活动。当地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对“石佛艺术公社”进行了饱含溢美之词的正面报道,在最大的党报上,石佛村被誉为“继北京798、宋庄之后中国又一当代艺术重镇”,有专家认为石佛艺术公社“是现代河南的时尚符号,是河南先锋文化的导火索和策源地,吹响了河南当代艺术向国际进军的号角。”且不论媒体和“专家”的评价是否言过其实,“石佛艺术公社”是山寨版的北京798却毋庸置疑,其津津乐道并大肆宣传的在美国纽约SOHO区举办过一次当代艺术展,欲打造河南的国际艺术村的发展目标反倒成为其“山寨”798的明证,也让人见识了北京798的强大感召力。
“山寨文化”作为一种消解主流的文化,其最初兴起,体现了民间力量参与的渴望,具有强烈的娱乐精神和现实批判色彩。从这个意义上,全国各地山寨版的北京798思想活跃,艺术家互相交流切磋, “创造”和“丰富”着当代艺术流派和风格,似乎应该对“当代艺术”和当代艺术聚集地持更加宽容和解放的态度。但是,诚如一位学者所云“价值观上的资本化,美学上的平面化、时尚化、媚俗化,运作上的江湖化”已经深刻改变着中国当代艺术的面貌,给当代艺术带来了诸多弊端,影响深远,危害甚巨。众多山寨版本的北京798如同古代绿林好汉占据的山中营寨,打着艺术纯真和艺术自由的旗号,时不时地玩出点吸引眼球的动静和新花样,所谓的国际化、先锋化、时尚化成为了“当代艺术”的标签,导致山寨版本的当代艺术聚集地、当代艺术家和当代艺术层出不穷。
一是山寨版本的当代艺术聚集地愈来愈多。北京798的效应有着巨大的号召力,山寨北京798,成为“当代艺术”发展的模板和标杆。当代艺术更多地汇集于废弃的工厂、破败的乡村和人员芜杂的城乡结合部,似乎在向外界昭示着其空间的狭小、生存的无奈和用艺术美化环境的努力,让人颇为同情,让不明就里的人、喜欢政绩的人、胸怀阴谋的人形形色色的评价和行动变得无比坦荡正义和光明磊落。把工业文化遗产改造成“艺术气息”浓厚的时尚社区,成为一些地方旧城改造中冠冕堂皇、竞相追逐的新潮做法;出于对创意产业的朦胧理解,把鸡飞狗跳的乡村打造成文化“产业隆起带”也成为政府扶持、民间乐意的开发样板,孕育出无数悬浮在空中的金色泡沫,使一批“创意经济的典范”在肆虐全球的经济危机中尝尽了苦果。大片艺术区的开发为“当代艺术”时尚样式的推广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一时间,满城尽是“大脸”和“痴傻”。不断扩大的新闻效应也对公众造成了一定误导,如媒体和观众对“石佛艺术公社”的评价中,有观众看到艺术家创作的行为艺术照片,感到“非常震撼”“先知道的石佛,后了解的艺术”。“傻笑”不仅成为艺术的化身和象征,而且被当成时尚艺术和原创艺术!山寨版本的当代艺术聚集地促使当代艺术在“傻笑”、可怜的观众在傻笑。
二是山寨版本的当代艺术家前赴后继。山寨版的北京798与山寨版的当代艺术家如影随形,山寨版的北京798为山寨版的当代艺术家提供庇护身心的场所,遮挡“异己”批评的“明枪暗箭”;山寨版的当代艺术家在山寨版的北京798安营扎寨、拜师学艺,追逐洛阳纸贵、飞黄腾达的人生梦想。廉价的工作室、低代价的生活成本、低端的艺术交易市场、浓郁的工作氛围,确实让一批有志于艺术理想的处于生活底层和边缘的青年艺术家心向往之。可是,山寨版的北京798具有一套成熟的强大操控力,心浮气躁、定力不强的青年艺术家看到“当代艺术前辈”们山珍海味、香车美女、从边缘转向主流,难免对其艺术风格进行全面的仿效和追逐,往往落入“当代艺术”的窠臼,而放弃了最初的艺术追求。一些不入流的画家、长期不成功的画家、技艺僵化单调的画家,也迎合“国际市场”的需要,紧跟当代艺术的脚步,肆意模仿拍卖天价的当代艺术风格。于是,一个个山寨版的当代艺术家横空出世,艺术家已经成为深谙市场之道的批量生产者,方画家画大头挣了钱,就出现很多画大头的山寨版方画家;张画家画木呆的大家庭行情好,就出现很多画傻笑的山寨版张画家……虚伪的标榜、机会主义横行,一位学者的追问令人深思“中国艺术家的智商都到哪里去了?”。
三是山寨版本的当代艺术作品让人视觉疲劳。山寨版的当代艺术家必然造出山寨版的当代艺术作品,政治波普、艳俗、玩世……抄袭西方艺术的语言方式,缺乏原创性的艺术样式大为盛行,山寨版的北京798同某些山寨商品一样,已经成为成批制作劣质作品的“批发中心”。到处是追逐规格和档次、充满溢美之词的个人展览和画册,到处是“大腕”云集、大肆宣传的开幕式、研讨会,但是越来越失去个性和创造性的艺术作品却让人的记忆变得涣漫不清,虚张声势和假、大、空的外观效果替代了真正的思想观念和美学内涵,画家的运作、市场的操作替代了艺术作品的“唯一性”和艺术家的“独立性”。而面对这一切令人应接不暇甚至使人疑窦丛生的当代艺术作品和现象,太多的人甚至圈内有话语权的人在追逐、追捧,一些人也成为“皇帝的新衣”中的看客,麻木、冷漠的姿态令人惊愕。
当金融危机和山寨文化一起扑面而来,关注中国当代艺术,我们是像鲁迅笔下的看客一样,还是应该追问,当下,山寨版的北京798为何越来越多,我们究竟需要多少山寨版的北京798?
最后编辑yangmingguang 最后编辑于 2009-12-01 20:09:18
 

回应

看了文章有点小感想!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哈哈。。。。
给他定个性:了解不透!说的不客观!
798,石佛艺术公社根本不是一回事嘛!
瞎说一气!
 

一家之言!

一家之言!
songhuawei
 

看了文章,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是一个和艺术沾边的人,对艺术现象的偏颇看法。
何为“山寨”?
这个问题这几年已经有很多争论了!我想更多意义上是很多所谓的正牌和主流对当代文化妖魔化的一种论调。
798的演变和繁荣,我们姑且不去讨论了,想看随便去网上搜一下,一定能满足所有想了解他的人的胃口。
国内的众多艺术聚集区各有各的特色和道理,繁荣也罢,落败也罢,我们且任他花开花落。只要没有危害社会,危害人民,大可不必嗤之以鼻或义愤填膺,或口诛笔伐。所有的事物存在自有它存在的道理,为什么不可以给他一些天空和土地,以立锥之存?
单说咱河南石佛艺术公社吧!
几年前河南的当代艺术面貌在国内处于劣势是大家都知道的,是我们河南缺少一流的艺术家吗?还是我们河南的文化土壤不够肥沃?。。。。大家都知道,不是的!
河南的一流艺术家个顶个的“牛”!
在国内,在国外的地位和影响力那是顶呱呱!一等一的高手!
咱河南的文化积淀那就更不用说了!连小孩子都知道的。
可为什么咱河南的当代艺术文化落后的面貌总让外省人非议?
我想就是因为某些河南人自己不自信,总是窝里斗!
但凡对河南石佛艺术公社有那么些了解的人,就知道798是798,石佛艺术公社是石佛艺术公社!不是一码事!
这里没有人跟风创作,这里没有充斥满眼的商业气氛和味道!
这里更没有人搞低级恶俗!
有的是一帮埋头搞创作的,实实在在做人做事的艺术家!
他们很单纯,他们很执着,他们很热情,他们很纯粹。。。。
打破论资排辈,打破派系分争,
河南有个艺术村大家有一个平等展示、交流的平台,不好吗?
让艺术从阳春白雪、曲高和寡走入老百姓之中,与民同乐不好吗?
让河南的当代艺术存在、成长、壮大与人民息息相关不好吗?
我想任何一个有头脑和思想的河南人心里都会有一个答案。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公社应该请个律师了 不应坐视贬损
 

也应把公社注册的合法身份及简介放在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
 

 

———"中"

不赖!!!!!!!!!!!!
zhaomingliang
 

道不同

首先道不同不相为谋,不谋不应厥词瞒天。
其次山寨这词用错地儿了。
应该用在电子、汽车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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